近日,辽宁省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县分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开展司法联动,查封了一起涉嫌非法收集、处置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废水直排的非法塑料颗粒加工厂。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县生态环境局汇同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对一非法塑料颗粒加工厂突击检查。经现场检查勘验,该塑料颗粒加工厂自2015年开始从事废旧塑料颗粒加工,仅持有2017年过期未检的营业执照,没有任何其它审批手续,并不具备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的资质。

现场堆积着大量废旧矿泉水瓶、废饮料瓶、废植物油桶等废旧塑料瓶,其中掺杂着一次性输液器、塑料输液瓶等医疗废物(经称重71公斤),废旧机油桶等危险废物(经称重22.5公斤),车间内存放加工完的塑料颗粒成品数袋。该加工厂设施简陋,使用氢氧化钠(强碱)去除植物油和机油,清洗废水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通过渗井连接暗管直排环境。
公安机关、环保部门依法对业主进行了询问和现场技术勘验,环保部门依法对其生产车间及作为原料的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共计93.51公斤进行查封。同时委托监测机构对现场废水和土壤进行取样检测,待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污染程度和结果,环保部门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对其行政处罚。

最近,不少地方对废塑料加工厂加大了整治力度,从废塑料比较聚集的江浙、广东、河北、山东,到较为偏远的内蒙古(听说2018年环保督察严重的时候河北不少做废塑料的加工厂转移到了内蒙古发展)
8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在锡林浩特市检查时分别在三队园区内发现5家废旧塑料加工点,在二电厂东侧发现1家废旧塑料加工点。接到督查组通知后,锡市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出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经现场检查发现6家塑料颗粒加工点均未办理环评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4家未办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加工、销售。

根据《“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规定,执法人员要求6家废旧塑料加工点立即自行采取三清措施,即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同时已将名单报送相关单位采取“两断”措施,即断水、断电。对1家塑料粉碎料厂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锡市分局正在办理对该加工点处罚。
8月16日,锡市分局组织工作人员对6家废旧塑料加工点拆除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工作人员对塑料加工点拆除情况逐个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5家废旧塑料加工点的主要生产设备拆除工作进行中,1家还未开展工作。为了尽快整治废旧塑料制品生产造成的污染,恢复周边环境,执法人员对设备拆除工作的进度进行了时限要求。下一步,锡市分局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继续对6家废旧塑料加工点拆除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对限时内未完成拆除工作的加工点予以处罚,确保拆除工作彻底完成。